法律分析:
财产都在女方名下的,如果财产是女方婚前就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即使在女方名下,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首先由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的由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Copyright © 2019- ichengjie.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