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分配顺序按照法定继承规定,子女可以平均分配遗产。女儿在父母的遗产中享有法定继承权,且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指定女儿继承特定财产,那么女儿还可以享有遗嘱继承权,优先于法定继承权。
法律分析
在父母过世后,子女通常不能平均分得父母财产。然而,在父母遗嘱中或法律规定下,子女可以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遗产。具体来说,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齐全,那么他们可以完全继承遗产。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足,那么遗产将按照第二顺序进行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将平均分配遗产份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的遗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父母的遗产女儿有继承权的。且一般情况下,女儿对父母的遗产具有法定继承权。若父母生前依法设立遗嘱指定女儿特定继承的,则除法定继承外,女儿还可取得遗嘱继承权,且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的遗产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齐全,他们可以完全继承遗产;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足,遗产将按照第二顺序进行继承。女儿在一般情况下具有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而且如果父母生前设立遗嘱指定女儿特定继承,女儿还可享有遗嘱继承权,且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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