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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一定要签字吗?

来源:成节情感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字没有进行硬性规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签名或者盖章,加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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