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除非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否则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具体要看不直接抚养方的实际支付能力。离婚后,若非直接抚养方能力允许,可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夫妻离婚后,抚养费一般会定期支付给子女,具体支付方式取决于非直接抚养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如果非直接抚养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也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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