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 年 / 月 / 日起至从/ 年 / 月 / 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 / 年 / 月 / 日起至从/ 年 / 月 / 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专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工作需要,在专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 3500 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6 日。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议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一)了解对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有影响的甲方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有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同意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议修改聘用合同 的部分内容;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 规范的不当要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换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二)(三)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 无 ;
(二) ;
(三) ;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一、本合同续签及终止。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离所,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是否同意乙方离所作出答复,如果同意乙方离所,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法法律、法规或者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市司法局、市司法局、 省司法厅 。
十四、合同附件(甲方规章目录等)。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甲方规章制度目录)
甲方:律师事务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国律协《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则的规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作部门和职务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律师事务所(专职、兼职)律师
第二条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
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协议双方其中一方对是否续聘应当提出意见,否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第三条工作时间
根据业务需要,乙方可以采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但必须按甲方规定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重大疑难案件讨论。
第四条业务工作的开展
甲方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分配案件制度。
- 1 -
甲方鼓励和提倡律师大力开拓案源,原则上谁开拓的案源由谁承办,但重大案件一人难以承办和专业性强的案件,由甲方统一协调和分配,也可以指派其他律师承办。
甲方实行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制度。
应委托人请求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以代交费用,但应当向甲方提供经委托人签字并载明交费数额的委托书。
第五条业务工作量和财务分配方式
(一)乙方每年度应完成万元人民币收费的业务工作量。
(二)财务分配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具有代扣、代缴税费的义务。下列分配方案均属税后分配方案:
1、甲方分配给乙方并由乙方承办的案件,按照甲方工作分配方案执行,即提取;
2、乙方和甲方其他律师共同承办的,双方协商分配比例;
3、对于乙方寻找并承办的案件,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甲方采取累进制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乙方的收入比例: ;
4、甲方还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制定一定的工作量,采取薪金制的分配方式(即每月工资、每年年薪);
- 2 -
第六条关于异地办案差旅费的确定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不包括异地办案所需的差旅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统一向委托人收取差旅费用:
1、预收差旅费。预收差旅费用的,甲方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
2、垫付差旅费用。由甲方暂时垫付差旅费用,乙方根据出差时间、行程向甲方借支差旅费用。委托事项完结后,由甲方与委托人据实结清。
甲方在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及时与委托人结算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结算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和开支的有效凭证,由委托人审验确认。
乙方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用。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使用差旅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聘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和教育;
2、对乙方的.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3、对乙方不遵守规章制度有处分权;
4、对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有奖惩权。
- 3 -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等其他应当由甲方承担的事务;
2、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办公环境;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业务工作设备、工具和物品;
4、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有在女职工经期、产期、哺乳期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的义务;
5、为乙方办理社会养老统筹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事务;
6、采纳乙方对工作方法、管理制度、业务发展和工作计划等的合理建议。
第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2、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障权;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享受医疗、伤残抚恤、休假、退休等方面的待遇;
4、享受节假日、婚丧假、产假、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5、非因法定事由或本协议约定不被辞退;
6、按本协议约定提出辞职;
7、提出申诉和控告;
8、对甲方的业务发展、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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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代理疑难及敏感性案件有提请甲方组织律师研讨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办理执业证或注册材料;
2、认真履行甲方规定的工作职责,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3、代理大要案及敏感性群体诉讼案件及时告知甲方并服从经集体研究的代理意见;
4、代理案件时及时告知委托人案件风险和办案进展情况;
5、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遵守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及甲方的工作纪律、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
7、爱护甲方提供的办公、交通、房屋设备、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财产;
8、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加强学习,为委托人提供最佳服务,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或使律师事务所名誉及经济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应当参加社会统筹和医疗保险,及时缴纳税费。
10、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
11、案件办理完结后,有及时订卷归档的义务。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一、协议的变更
(一)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部门作适当调整, - 5 -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方与受聘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私人律师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聘请事项及期限
第一条 受聘方接受聘请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律师担任聘请方的私人律师。
第二条 聘请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私人律师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第三条 私人律师的职责是:为聘请方就涉及商务有关法律事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工作范围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务、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诸如债权债务、置业、消费、继承、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2)、提供______小时多渠道咨询服务(包括:电话、email、传真),一般问题立即解答,疑难问题_____小时内解答;
(3)、为您从事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据您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为您提供全年免费律师见证服务;
(6)、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7)、帮助您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您个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9)、协助您与有关部门交涉,通过媒体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10)、办理个人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转让、质押等手续;
(11)、免费办理涉及财产(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民事、经济诉讼案件二件,或无财产争议的诉讼案件三件。
律师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 聘请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师费标准为__________rmb元/年,半年为__________rmb元,由聘请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受聘方。
第五条 本协议第三条第(1)-(11)项,聘请方不必另办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五条支付个人律师费用外,不再另交付费用;超出上述服务范围的法律事务或聘用合同期满正在办理续约手续,须另行办理委托,律师费按照本律师事务所规定的标准内给予聘请方__________%的优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聘请方的权利
1、有权监督律师工作,对律师失职行为提出意见和投诉;
2有权对私人律师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但违背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部门规定),或根本不能实现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师重大失误或故意损害聘请方利益的,聘请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七条 聘请方的义务
1、聘请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支付律师费;
聘请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提供下列文件:
聘请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向受聘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私人律师的权限范围和期限;
2、应聘请方的要求,私人律师在进行项目谈判或进行调查、非诉讼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以及需要私人律师现场办理等活动时,相关差旅费及其他直接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收取的费用,复印费等)由聘请方负担。受聘方应就该等费用的发生提供必要的单据和说明。
3、为了使私人律师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聘请方应积极配合律师工作,并向私人律师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关证据线索,必要时应提前邀请私人律师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及研究等。
4、经私人律师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合同,聘请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私人律师留存备查。
第 受聘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聘请方要求办理涉嫌违法的法律事务;
2、如聘请方不及时支付私人律师办案相关费用,受聘律师有权暂停法律事务的办理,因此而引发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受聘方的义务
1、 受聘方接受聘请担任私人律师后,对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从聘请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未经聘请方书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导致聘请方遭受损失,聘请方有权要求依法赔偿。
2、受聘方为聘请方开通____小时法律热线,为聘请方随时解答法律疑问,一般服务响应时间为_____小时内;如需私人律师现场办公,____市内一般在三小时到达;重大事项由双方适时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师重大过失或故意损害聘请方利益,造成聘请方经济损失的,聘请方有权要求赔偿。
违约责任
1、聘请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支付律师费,除支付全额律师费外,还应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比例参照银行逾期付款罚息计算);
2、聘请方无故解除本协议,应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3、因受聘方律师工作失误而导致聘请方遭受损失,聘请方有权要求依法赔偿及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且受聘方应按本协议实际履行天数进行折算后将剩余法律顾问费退还聘请方。
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聘请方、受聘方各存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协议签订方:
聘请方:(签字) 受聘方: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聘请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方与受聘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私人律师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受聘方接受聘请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聘请方的私人律师。
第二条 聘请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私人律师的职责是:为聘请方就涉及商务有关法律事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工作范围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务、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诸如债权债务、置业、消费、继承、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2)提供24小时多渠道咨询服务(包括:电话、email、传真),一般问题立即解答,疑难问题24小时内解答;
(3)为您从事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据您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为您提供全年免费律师见证服务;
(6)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7)帮助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个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9)协助您与有关部门交涉,通过媒体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10)办理个人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转让、质押等手续,;
(11)免费办理涉及财产(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民事、经济诉讼案件二件,或无财产争议的诉讼案件三件。
第四条 聘请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师费标准为_________rmb元/年,半年为_________rmb元,由聘请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受聘方。
第五条 本协议第三条第(1)-(11)项,聘请方不必另办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四条支付个人律师费用外,不再另交付费用;超出上述服务范围的法律事务或聘用合同期满正在办理续约手续,须另行办理委托,律师费按照本律师事务所规定的标准内给予聘请方50%的优惠。
第六条 聘请方的权利
1、有权监督律师工作,对律师失职行为提出意见和投诉;
2、有权对私人律师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但违背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部门规定),或根本不能实现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师重大失误或故意损害聘请方利益的,聘请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七条 聘请方的义务
1、聘请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律师费;
2、聘请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提供下列文件:聘请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向受聘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私人律师的权限范围和期限;
3、应聘请方的要求,私人律师在进行项目谈判或进行调查、非诉讼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以及需要私人律师现场办理等活动时,相关差旅费及其他直接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收取的费用,复印费等)由聘请方负担。受聘方应就该等费用的发生提供必要的单据和说明。
4、为了使私人律师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聘请方应积极配合律师工作,并向私人律师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关证据线索,必要时应提前邀请私人律师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及研究等。
5、经私人律师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合同,聘请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私人律师留存备查。
第九条 受聘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聘请方要求办理涉嫌违法的法律事务;
2、如聘请方不及时支付私人律师办案相关费用,受聘律师有权暂停法律事务的办理,因此而引发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受聘方的义务
1、受聘方接受聘请担任私人律师后,对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从聘请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未经聘请方书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导致聘请方遭受损失,聘请方有权要求依法赔偿。
2、受聘方为聘请方开通24小时法律热线,为聘请方随时解答法律疑问,一般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如需私人律师现场办公,_________市内一般在三小时到达;重大事项由双方适时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师重大过失或故意损害聘请方利益,造成聘请方经济损失的,聘请方有权要求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聘请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律师费,除支付全额律师费外,还应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比例参照银行逾期付款罚息计算);
2、聘请方无故解除本协议,应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3、因受聘方律师工作失误而导致聘请方遭受损失,聘请方有权要求依法赔偿及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且受聘方应按本协议实际履行天数进行折算后将剩余法律顾问费退还聘请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聘请方、受聘方各存一份。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聘请方(签字):_________ 受聘方(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注册地:
法人代表:
乙方(专职法律工作者):
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号:
甲、乙双方结合我所实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如下:
一、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完成年业务收入基数为:_____万元,以有效税收收据为凭。低于或超过_____万元达不到_____万元的,乙方仅享有实际收入_____%的基础工资(注:税收自理,以下相同),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收入低于_____万元的下一年度不予注册,视作自动解聘,同时乙方不得享受当年的签到费、值班费等补助。
2、乙方完成任务达_____万元以上达不到_____万元的(文中所有数字均含含本数在内),除享受_____%的基础工资外,还可享受集体应缴养老保险数目_____%的待遇;乙方收入达到_____万元的,享受_____%集体应缴保险待遇;高于_____万元的,除享有上述待遇外,还可对超出_____万元部分享受另外_____%的创收奖励。
3、乙方在办案中所有实际办案支出如:交通费、文档打印费、出差生活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认真执业、做好服务。
(1)、严格执行“五项禁令”、“六不准”,否则严格按规章纪律执行处罚;
(2)、严格遵守两所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实行请销假、疑难或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结归档、不准私自收费、不得吃拿卡要等制度。否则,按违约论处。
(3)、办案中,因乙方失误造成当事人损失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还有权解聘乙方。
(二)、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无违规违约等行为,甲方不得无故难,应及时给乙方注册;
(2)、提供办公场所和现有的办公环境供乙方执业,为乙方执业提供便利;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乙方缴纳集体应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
三、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应承担已方年实际收入20%的违约金;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聘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县司法局基层科、岗集司法所各留存一份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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