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成节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抢劫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与客体?

抢劫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与客体?

来源:成节情感

法律分析:抢劫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客体为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即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和公民的身体健康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chengjie.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