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批准逮捕,在看守所羁押后,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对其提起公诉的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